還記得今年四月 VTECH 曾報導過馬來西亞政府正考慮引援引現有的 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對付那些無法控製成員在群組中散播假消息的 WhatsApp 群組管理員/ Group Admin 嗎?不記得?忘了?反正政府也只是說說罷了相信您也沒把這新聞放在心上對吧?那您最好打起 12分精神看看接下來的新聞,因為全馬第一單因在 Whatsapp 散播假消息被控案例經已發生!
根據星洲日報網站報導,沙巴鬥湖有位資訊科技女教師因在 2014 年於 Group Chat 裡轉發一則假消息而被控上法庭。這位女教師轉發的消息指 SAA 6086 T 車牌的車主為強姦犯,要友人多加註意以免惨遭毒手!没想到这片好心却做了坏事,!
这位女教师在未查證的情況下轉發這則不實消息造成了當事人不便與傷害,觸犯了散播假消息之罪,在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 (1) (a) 下被提控上庭,若罪成可被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入獄最高一年,或兩者兼施!值得一提的是,若您是重犯者還會每天被追加 RM1000 令吉罰款!
目前這位女教師選擇不認罪並獲得保釋外出,這起案件將會在 2018年 11月 31日進行案件管理以及讓被告委任代表律師辯護!
看到這相信不少人開始破口大罵政府了吧?不過奉勸大家在大罵前三思一下,若有天您不幸成為了假消息攻擊對象,而外人在未查證下卻亂透過網絡亂散播消息造成更大傷害,您會不會感到生氣和傷心呢?這則新聞旨在提醒大家,網絡消息未必100% 是真的,大家切記在轉發消息前先查找來源,別傻傻成為’散播假消息’ 幫凶也不知情,最後若不幸被提控上庭還真的悲劇了!
最後再次提醒大家,在 WhatsApp、微信等社交群組收到任何視頻、音頻或信息不經求真就轉發出去,隨時會因散播假信息被提控!若您是 Group Chat 的 Admin 更要留意了,一旦發現假消息請務必要刪除以及勸告對方停止發送,不然您真的很可能會成為全國首位挨告的 Whatsapp Group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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